新華社哈爾濱11月24日電(記者 高增雙)記者從哈爾濱有關部門獲悉,哈爾濱市大幅削減審批項目,建設高效服務政府,遵循能減則減、能並則並的要求,審批項目已由2000年的1191項減至目前的103項,精簡比例高達87%。
據介紹,哈爾濱市2000年以來已組織實施了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今年,市編委辦在堅持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五項法定原則的基礎上,著眼于為服務對象節省每一元錢的花費、節省每一公里的路程、減少每一句多費的口舌,對審批項目實施了大刀闊斧的改革精簡。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哈爾濱市積極推動局部分散審批向集中統一審批轉變。在50個部門和單位將分散在2個以上(含2個)處室或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配套服務審批職能歸併到一個處室,專設行政審批辦公室,實行首席代表授權制,整建制入駐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集中統一行使審批管理職能,“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和聯合辦公、集中收費,切實提高即時辦件比率。
哈爾濱市還依託互聯網和政務公開網,進一步完善市、區兩級行政審批服務網絡體系,推動文本審批向網上審批轉變。通過在線申請受理、狀態查詢和結果反饋,讓申報人足不出戶,就可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申辦有關審批服務事項。同時,實行行政效能監察機關派駐制,建立集中審批監管聯席會議機制,對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情況實時監督,推進權力運行過程更加透明、規範,確保行政審批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