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5日電(記者來建強、孟昭麗)福建省政府日前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規定,加強師德建設,完善師德監督考核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
意見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師德監督考核制度,建立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監督體系,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一票否決制”,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工作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將師德建設作為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意見要求,進一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教師要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不敷衍塞責,不得無故停課、缺課、擅離職守,不得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對教育教學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