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波蘭波茲南12月12日電(記者 劉向 張章)在波蘭波茲南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11日和12日舉行高級別會議,各主要談判方代表闡述各自的觀點和主張,減排目標仍然是核心內容。各方發言要點摘錄如下:
美國: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任何對環境有效的氣候變化解決方案都需要來自所有主要經濟體的積極行動。2012年後應對氣候變化新安排必須反應這一現實。美國對本次會議將通過一個廣泛而靈活的工作計劃感到高興,因為它將指導我們明年進入更積極的談判進程。
日本:一個公平有效的2012年後氣候變化協議要求所有主要經濟體以負責任的態度參與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日本的建議是:第一,各方應明確目標,到2050年把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至少削減50%;第二,每一個發達國家應設立可量化的國家減排目標,而發展中國家應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先對它們的經濟發展和排放水平分類,然後根據各自情況確定減排目標。日本積極鼓勵發展中經濟大國設立嚴格的減排目標。
歐盟:最重要的是,發達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到2020年應該把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至少20%,歐盟已準備達到這樣的目標。許多發展中國家提出了或正準備實施令人鼓舞的氣候變化應對戰略,我們希望與這些國家合作,目標是使它們的排放量到2020年與目前(2005年左右)的排放量相比減少15%至30%。但要澄清一點,我們不是在要求發展中國家設立與發達國家相似的目標。
77國加中國:發展中國家來到波茲南,期望《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件一締約方(主要是發達國家)會把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單方面削減20%(在1990年基礎上)的承諾放在桌面上,並期望所有附件一締約方作出相似承諾,甚至超過這一水平。但我們沒有從它們那裏聽到清晰的聲明。77國集團加中國認為,如果在方式和意願上沒有根本改變,在堅定信心方面沒有切實努力,我們不大可能達到去年巴厘島氣候變化大會所確立的目標。而要達到目標,至少需要附件一締約方在如何削減排放、制訂2012年至2020年及其後的減排目標等問題上展開積極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