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22日電(記者 鄭瑋娜)記者從海南省政府獲悉,明年起海南將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根據新標準測算,該省平均失業保險金標準每人每月將增加56元。
據介紹,海南省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使用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修改了《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新細則提高了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標準,將失業保險金一般的計發標準由失業前12個月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月平均工資總額的50%提高到60%,同時將按一般標準計算失業保險金低於或等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由按現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發放,提高到按150%發放。
此外,新細則還提高了失業人員醫療補助標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並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業培訓機構培訓並取得合格證的,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