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月2日電(袁黎)針對2008年下半年青海省部分企業出現的銷售下滑、産能萎縮、職工歇崗待工甚至裁減人員等情況,青海省近日下發了《關於應對金融危機做好困難企業待崗人員技能培訓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通過培訓穩固企業的職工隊伍,應對目前的困難。
通知要求,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而陷入停産、半停産和經營困難的企業待崗人員,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工培訓,在經過各地經委會和同級勞動保障部門確認後,各地就業部門和省財政將予以補助並組織培訓。
培訓可由企業自行組織,如若企業因工種人數少無法自行組織或沒有培訓能力,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匯總後,由當地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組織培訓,技能培訓工種要按照《國家職業分類大典》規定的範圍執行。此次培訓補貼按每人每課時1.5元的標準執行,培訓補貼資金從各地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青海省財政將給予適當補貼。
據青海省就業局副局長潘立介紹,此政策將執行一年,青海省政府將資金補貼給企業,希望企業在困難時期不要辭退員工,而是組織員工進行培訓,儲備力量。
據介紹,目前青海省受金融危機影響最大的是煤礦、鋼材、硅鐵等資源依賴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