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記者白瀛)記者日前從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獲悉,到2010年底將全面完成經營性新聞出版單位轉制任務,對轉制到位的出版單位,總署在出版範圍、書號、版號等方面不予限制。
新聞出版體制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是,200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方和高校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的改制任務,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各部門(單位)出版單位的轉制任務;三年內完成經營性報刊出版單位轉制任務;在三到五年內,培育出六七家資産超過百億、銷售超過百億的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大型出版傳媒企業;三到五年內在全國形成六七家區域性出版物發行集團公司;解放和發展新興出版生産力,引導和規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經營行為。
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人稱,總署將通過政策、制度、投入、監督等措施,保障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健康順利進行。從政策上,對大型骨幹出版傳媒企業,在出版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對轉制到位的出版單位,在出版範圍、書號、版號等方面不予限制;支持大型出版傳媒企業異地建立有出版權的分支機構。從投入上,充分利用國家支持的重點出版工程建設、設立專項出版基金等契機,採取招投標、政府採購、定向資助等手段,支持公益性出版單位出版優質公共文化産品。建立監督機制,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建立健全新聞出版資産經營管理制度和監督制約機制,防止改革過程中國有資産的流失。從組織上,成立新聞出版體制改革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指導、協調、實施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工作,確保改革的各項任務、措施和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