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姚潤豐、董峻)全國農業春耕生産在即,農業部25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快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調動農民購置和使用農業機械的積極性,拉動農村消費,帶動農機服務業及相關産業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通知説,國務院決定今年大幅增加農機購置補貼,總規模達到100億元。為加快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業部、財政部已于2008年12月26日印發了年度實施方案,下達了補貼控制規模。春節前農業部開展了機具選型,公佈了通用類目錄。目前,全國總體實施進展較快,各省區市已制定了年度資金使用方案,發佈了補貼目錄,大部分省份已進入申請報名階段,並提前實施了抗旱機具補貼,進度比上年快兩個月。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要按照農業部、財政部年度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大組織力度,加快實施進度。當前,各地要抓緊印發實施方案,公佈補貼目錄,組織各市縣儘快開展報名申請、資格審查、受益公示、協議購機、核實匯總、補貼結算等相關工作。並按要求半個月報送一次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度。農業部對工作進度慢,不按時報送實施情況的省區市將給予通報批評。
通知強調,要加強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確進度要求,落實督查任務和責任。農業部將不定期開展重點抽查,一旦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對發生問題的縣,至少3年內不再安排補貼資金,將查實的情況通報全國農機系統,並抄送縣委、縣紀委、縣監察局,建議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要永遠取消經營補貼農機産品的資格。對參與的生産企業要及時取消産品目錄資格,不得參選今後的補貼機具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