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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9年將把大中專院校學生納入醫保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寧3月12日電(顧玲、馬玲)青海今年將把大中專院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今後參保學生住院就醫可享受政府補助。

    據青海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青海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了青海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等五部門文件,決定按照自願參保、政府適當補助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將青海大中專院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

    據了解,青海大中專院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助和社會多方籌資相結合的辦法。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相應標準執行,即年人均籌資標準160元,其中,個人繳納40元,財政補助120元。

    凡在青海省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專學校(包括民辦高等、中專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大中專學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參保手續。

    這位負責人介紹,對於符合貧困生條件、且未納入城鄉低保的困難學生,政府還將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

    大中專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住院補助水平為: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助比例為40%,州、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5%,縣、區及其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為70%。

    據了解,青海省將在重點保障大中專院校學生基本醫療需求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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