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 白潔純、劉詩平)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日前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持續提高針對金融創新活動的全面風險管理能力,防範金融創新中的風險,合理評估創新産品中的內在風險,綜合測算潛在成本和收益,平衡短期和長期利益。
蔡鄂生日前在“第十二屆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産業博覽會·中國金融高峰會”上指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增強對國家戰略政策的理解和研究,明確自身在各經濟領域的發展戰略。對於符合國家經濟政策導向的,如農村金融、小企業信貸、科技自主創新、消費金融等領域,要加大金融創新的力度,提升金融支持的質量和水平;對屬於國家産業政策著力壓縮和淘汰的領域,如“兩高一剩”産業,應根據風險狀態做出審慎調整和戰略性退出,減少風險暴露。
與此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還要加強投資者教育,提升金融消費者對創新産品的認知能力。在金融創新活動中及時向個人和機構投資者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提示相關風險,幫助投資者樹立理性的投資觀念。
數據顯示,隨著金融創新活動審慎推進,銀行業産品創新和服務能力穩步增強。2008年,83家中外資銀行本外幣理財産品銷售總額達到3.87萬億元。銀行卡、電子銀行和衍生産品交易業務等穩健發展;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平穩推進;商業銀行設立租賃公司、參股信託公司等也取得重要進展。
不過,蔡鄂生也表示,與成熟金融市場國家的商業銀行相比,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許多領域還存在創新不足甚至創新空白。一是銀行業還需要進一步系統地研究自身金融創新定位和重點,不斷完善金融創新配套體制和嚴謹創新流程,降低偶髮式、嫁接式的創新比重;二是當前銀行業創新活動趨同性明顯,某些領域的産品同質化問題還比較嚴重,需要進一步構建自主創新能力;三是銀行業對於金融創新風險的關注和研究能力還需要加強,有必要建立貫穿始終的創新風險管控機制;四是銀行業開展金融創新活動需要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投入更多的力量履行公眾教育的職責。
此外,蔡鄂生還指出,在金融創新領域,此次金融危機給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了三點重要啟示。首先,金融創新的根本出發點是服務實體經濟,必須立足於滿足市場的真實有效需求;其次,金融創新要與金融體系的發展成熟水平相適應;第三,金融創新的推動和發展應符合投資者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