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19日電(記者岳德亮)為進一步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利用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發放防災警報信號,有效防範和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和重特大事故災難,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災損失,促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
防災警報信號發放適用情形包括浙江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即將發生可以預警的氣象、地震、地質、海洋、森林等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或即將發生可以預警的重特大事故災難;其他需要發放防災警報信號的情形。
浙江省政府指出,防災警報信號發放,由縣級以上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報同級政府決定,同級人防(民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防災警報音響信號為:警報信號(鳴60秒,停30秒,反復二遍為一個週期,時間三分鐘);解除信號(連續鳴4分鐘)。
據了解,為了讓公眾正確識別防空和防災警報信號,進一步增強全民防災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和應急避險能力,浙江省政府決定建立全省防災警報試鳴制度,確定每年全國“防災減災日”為全省防災警報試鳴日,進行防災警報音響信號試鳴。
2006年,地處東海之濱的台州市決定在防禦颱風工作中率先正式啟用防空警報系統。新中國成立以來,登陸台州的颱風佔登陸浙江颱風總數的50%,平均每3.3年登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