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24日電(記者鄒蘭)夏至剛過,高溫已來。24日,我國京津冀豫等地都出現了35攝氏度以上高溫天氣,部分地區甚至達40攝氏度。針對一年中的最熱時段,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出現高溫天氣時,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産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作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産。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介紹,研究表明,氣溫條件超過一定的範圍,在過冷或者過熱的環境中,工傷的發生率都會升高。根據國家的有關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定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對患有不適合高溫、高濕作業疾病的員工,用人單位應暫時將其調離高溫、高濕作業崗位,暫不能調動崗位的,應在高溫、高濕天氣對其加強預防中暑保護措施。
勞動保障專家介紹,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並由用人單位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應該由企業承擔。企業拒不支付,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據了解,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
勞動保障專家強調:高溫天氣情況下,用人單位尤其要加大對女職工的保護力度,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