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6月27日電(記者 周慧敏、鄧伽)為進一步提高公務員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海南從今年6月開始,實施為期半年的“法律進機關”工程,通過培訓、考試等八項措施提高公務員法律素質。
海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海南省“法律進機關”工程實施方案》,將通過開展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習、自學與集中學習、法律知識考試、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前法律學習諮詢論證制度、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建設八項措施,全面開展公務員學法用法活動。
今年11月,海南將開展全省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考試成績存入檔案,作為考核使用幹部的依據。海南還要求各市縣政府以實施“法律進機關”工程為契機,配齊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事項決策之前進行法律諮詢和論證,並對未經合法性審查論證、未經集體討論以及應當聽證而未聽證作出決策的依法追究責任。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若海指出,只有加強公務員學法用法,才能提升法律素質,為建設一支具有現代法治意識的公務員隊伍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