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8月10日電(記者李興文、張辛欣)從今年秋季起,江西省教育廳將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本著“應貸盡貸”的宗旨,積極做好受理學生申請工作,確保不讓一個大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江西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介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的是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該項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由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受理。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承辦南昌、贛州、宜春、撫州、新餘5市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承辦九江、上饒、吉安、景德鎮、鷹潭、萍鄉6市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期限長達14年,在校期間的利息由政府承擔,無論高校新生老生、本科專科、公辦民辦、省內省外就讀的學生,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獲得每學年1000元至6000元貸款。
江西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醒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提供所在地村鄉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有效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學校開具的證明、學生和家長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