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加快落實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參保政策
新華社貴陽8月13日電(記者徐博)截至6月底,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33679萬人,比上年底增加1857萬人;參加工傷保險人數14074萬人,比上年底增加287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9794萬人,比上年底增加540萬人。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吳光13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社保局長暨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座談會上透露的。
吳光表示,上半年三項保險中醫保擴面人數最多,但進度仍需加快。截至6月底,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33679萬人,要完成今年3.9億人的擴面任務,下半年還需要新增擴面5300多萬人。
吳光強調,下一步醫療保險擴面還是存在較大的空間。一是抓好大中小學生參保工作。目前,離開學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抓緊制定學生參保的具體計劃和實施方案。
二是加快落實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參保政策。各級經辦機構不僅要將這部分人員儘快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確保他們的待遇享受,還要管理服務到每一個人。管理服務的重點,一方面是將醫保證、卡及時發放到每人手中;另一方面是建立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的數據庫,應包含每個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信息和參保情況。
三是加快推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各地要加強對未啟動居民醫保地區的督導力度,指導他們抓緊制定政策,儘快啟動。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學校等基層機構的作用,探索簡便快捷的參保流程,方便群眾參保。
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創新高
新華社貴陽8月13日電(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皮德海在13日召開的全國社保局長暨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座談會上透露,截至6月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2413萬,提前1年半超額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2.23億人的約束性擴面任務。
皮德海透露,今年上半年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比上年增加522萬人,增長2.4%,已經完成全年任務的57%,實現時間過半任務完成過半。其中參保職工16912萬人,離退休人員5501萬人,分別比上年增加325萬人和197萬人。
分地區看,全國有21個省份實現了時間過半完成任務過半。已完成全年擴面任務的有四川、重慶、黑龍江、貴州和江西5個省份;完成80%以上的有河北、新疆、湖南、廣西和北京5個省份。
皮德海表示,從去年及今年上半年的情況看,擴面工作取得重要進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組織專項行動。遼寧等省開展了鞏固和完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專項行動,目標是將符合參保條件的所有企業、從業人員全部納入參保範圍;二是依託政策拉動。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保增長、保就業、保民生的政策,為各地擴面提供了機遇;三是開展部門聯動。天津等省份利用勞動保障、工商、統計、國稅、地稅等部門“五局聯網”的信息資源鎖定擴面目標,用部門聯動、考核和報告通報“三個機制”推動擴面工作。
皮德海表示,雖然總體形勢較好,但從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情況看,擴面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為國際金融危機對擴面造成了影響、參保人數增長不平衡、中斷繳費問題依然突出、農民工參保率進一步走低等。
皮德海強調,下半年要繼續努力做好擴面工作,確保完成今年的計劃任務。完成任務進度在50%以下的省份,要加快工作進度。
推進新農保應著力解決四大難題
新華社貴陽8月13日電 (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皮德海在13日召開的全國社保局長暨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座談會上透露,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人數達到1168萬人。
新農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皮德海表示,為了做好新農保經辦試點工作,各地立足實際,大膽探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各地的工作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擺上重要日程。一些地區把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納入“十一五”規劃和城鄉統籌建設總體目標,寫進地方政府工作報告,列為政府為群眾辦實事的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為了推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許多地區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挂帥。部分省市政府還將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納入了對省市勞動保障廳局和市縣政府的考核指標。
二是積極開展調研,提供決策支持。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等省份的部分地區採取抽樣調查和重點調查的方法,深入鄉村、農牧民家中,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掌握農民收入情況及其對養老保險的影響。
三是主動進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國464個縣市區開展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其中,江蘇7個省轄市新農保參保人數300萬人,浙江參保人數近50萬人,四川、陜西新農保參保人數分別為46.2萬人、41.8萬人。
四是注重基礎建設,規範經辦管理。北京、山西、江蘇、福建等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新農保業務辦理流程,建立了農保經辦機構內控制度,保證工作有章可循。安徽馬鞍山、河南濟源、甘肅嘉峪關等地,還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班、以會代訓、難題“會診”和現場觀摩等形式,對轄區內各級農保經辦人員進行培訓。
四大問題待破解
皮德海同時強調,從各地的反映和調研的情況看,新農保推進工作面臨的問題主要包括:
一是部分農民參保意識有待增強。一些中青年農民認為養老問題離自己還很遙遠,對參保關心程度低,存在觀望心理。
二是基金管理工作亟待加強。農村居民居住分散,新農保基金管理環節多、在途時間長、金額大,存在安全隱患。基金如何歸集、應由哪一級集中管理、如何保值增值等都需要認真研究和切實加以解決。
三是經辦力量嚴重不足。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在制度運行初期已顯現出難以滿足經辦業務的實際需要。對全國農保經辦機構隊伍建設情況的調查顯示, 2209個縣級市中有1267個建立了農保經辦機構,佔57.4%;29378個鄉鎮中,共有4137個建立了農保經辦機構,佔14.1%。農保經辦業務主要由縣(市、區、旗)、鄉(鎮)和行政村三級經辦,而恰恰這三級經辦機構力量十分薄弱。
四是經辦手段比較落後,業務流程不統一。不少地方經辦工作還以手工操作為主,經辦成本高、效率低。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系統軟體和網絡建設規劃。一些地區為解燃眉之急,開發了過渡性應用軟體,但在系統結構、業務模塊、數據接口、指標體系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另外,各地的新農保經辦管理模式不統一,操作流程差別較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難度。
抓好五項工作應對難題
皮德海表示,為了應對這些問題,下一步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著力規範農保業務操作。將組織各地業務骨幹進行專題研討,修改完善後,爭取作為相關政策的配套文件及時發佈實施。
二是加強農保統計報表工作。各地要切實重視農保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網絡,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抓好工作落實,確保統計工作的連續性、時效性和準確性。
三是認真研究農保基金管理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農村養老保險財務制度,明確農保基金的性質、基金管理的原則、賬戶、科目設置和記賬方法,統一相關票據。
四是加快農保信息系統建設。通過需求確認、軟體開發、測試和試運行後,力爭10月底前基本完成。
五是加強指導和工作調度。繼續落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重點聯絡制度。擇機召開重點聯絡市縣座談會,總結交流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工作。
上半年社保基金運行平穩 監測力度應持續加強
新華社貴陽8月13日電(記者 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聶明雋在13日召開的全國社保局長暨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座談會上透露,上半年四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仍達到6966億元,同比增長19.1%;總支出5648億元,同比增長19.3%。
分險種看,四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全部實現收大於支,上半年基金運行總體上繼續保持了平穩運行態勢。
四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探底回升
聶明雋表示,上半年,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嚴重影響,社會保險擴面徵繳也面臨空前嚴峻局面。為應對金融危機,減輕企業負擔,去年底出臺了《關於採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到今年6月,“5緩4減”累計減輕企業負擔125億元(不含失業保險)。
從二季度起,四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探底回升,增量逐月加快,受經濟形勢影響較大的群體和受影響較大的省份參保情況明顯好轉,徵繳超出預期,支出平穩增長,基金運行總體平穩。
全年徵繳計劃有望全面完成
聶明雋表示,從上半年實際徵繳情況看,有兩個明顯特點:一是基金徵繳增速持續放緩但仍超出預期。1-6月,四險徵繳收入(不含居民醫保)5884億元,同比增長18.1%,其中基本養老、職工醫保、工傷和生育保險徵繳收入分別為4288億元、1430億元、106億元和60億元,同比增長18.0%、18.5%、17%和21.1%。
受金融危機和“5緩4減”作用逐步顯現的影響,今年1-6月四險徵繳收入同比增長率與歷年同期相比出現了較大幅度下降,基本養老保險同比增長率為近3年最低水平,職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同比增長率均為近4年來最低水平。
從影響徵繳收入的因素看,繳費人數和繳費工資的同比增加(長)是上半年徵繳增收的主要因素。
二是徵繳計劃完成情況較好,四險全部超過時間進度。1-6月,四險(不含居民醫保)徵繳收入分別完成年度計劃的51.7%、60.8%、75.8%和60.1%,全部超過時間進度,其中工傷保險完成進度提前了一個季度,如不出特殊情況,到年底四險均能完成全年基金徵繳計劃。
監測力度應持續加強
聶明雋強調,各地下半年仍要加大基金運行的監測力度。今年出臺了幾項對基金運行有重大影響的政策或舉措,要求加大對各險種基金運行的監測力度,特別是加大對基金運行態勢脆弱地區的監測力度,同時要積極探索建立科學的預警機制,研究新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幫助指導解決。
同時,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工作。基金管理的核心是預算管理。科學編制基金收支預算、嚴格預算執行,不僅是完善制度體系的需要,也是明確各級政府社會保險責任、規範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的重要手段;不僅是提高和規範統籌層次的核心內容,也是提高基金管理水平,保持基金良性運行的必由之路,不僅必要,而且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