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9月25日電(記者呂雪莉)從今年起,青海省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新錄用公務員到基層鍛鍊工作。凡是招錄到省州級機關且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將全部選派到六個自治州所屬的縣、鄉(鎮)、社區、企業和村服務鍛鍊一年。
青海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處長王耀春説,調研發現,新考錄的公務員普遍缺乏基層經歷,此項工作旨在豐富新錄用公務員的閱歷,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
青海省公務員局馬麗雯介紹,新錄用公務員在基層鍛鍊期間,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其編制、人事關係、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由原錄用單位負責,由鍛鍊所在單位會同錄用單位共同管理、考核。
鍛鍊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由原錄用單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回原單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