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4日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內蒙古最近下發《關於加強全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建築實現供熱分戶計量。
《通知》要求,今後,新建建築必須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新建公共建築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建築節能50%的設計標準,應在採暖系統入口處設置供熱計量裝置,實行分室(區)室溫調節、分區熱量計量。新建居住建築執行節能65%的設計標準,供熱採暖系統安裝供熱計量和溫度調控裝置,並達到供熱分戶計量的要求。
今年年底以前,地級以上城市要制訂出臺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2010年採暖前,大型公用建築必須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達到供熱計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