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王立彬)28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數據顯示,為應對百年不遇金融危機,2009年全國批准和實際供應用地分別達761萬畝和479萬畝,比2008年增長21%和44%。其中,基礎設施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同比分別增加53%、39%和37%。在保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和民生用地需求的同時,“土地閘門”面臨著越來越大壓力。2010年,必須按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把穩增長與調結構、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結合起來,加強土地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應當清醒地認識到,2010年我國土地供需形勢將進一步緊張。包括上世紀末的亞洲金融危機在內,近十年來,我國宏觀經濟運行中“銀根”和“地根”,就是貨幣供應與土地供應,相互影響呈現出很明顯規律性,如果銀根放鬆,通常是半年到一年之後,土地徵用會大幅度上升;如銀根收緊,半年到一年之後,土地徵用就會有比較大幅度下降。2009年,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增幅超過31%,信貸增幅也很大,流動性充裕。因此,擴內需在建和擬建規模比較大,土地供需矛盾今年會比較突出。同時,隨著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及推進城鎮化進程,今年土地面臨壓力依然很大,既要保障土地供應、又要保護耕地任務艱巨。
加強土地宏觀調控,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必須繼續深入開展“雙保”活動,合理安排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土地宏觀調控要繼續加強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産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把握好土地調控節奏和力度,探索更加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和彈性出讓年期制度。土地供應絕對不能向“兩高一資”、産能過剩和重復建設項目供地“開口子”。要嚴格控制新上項目供地,確保在建項目、重點項目和民生項目用地,特別是要優先保障戰略性新興産業和低碳産業用地需求。
加強土地宏觀調控,當前必須加強房地産市場土地供應調控,以土地政策促進房地産産業平穩健康發展。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國務院連續出臺一系列調控政策,必須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在編制2010年至2011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時,必須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同時要調整供地結構,提高中低價位、中小造型、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比例,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要加強土地供應開發管理,完善土地出讓招拍挂制度,嚴格土地出讓合同和劃撥管理。堅決打擊囤地、炒地等違規行為。特別要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部與銀監會、證監會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防範系統性風險。
2010年,土地調控要高度關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用地問題。中央提出要統籌城鄉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目前,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經呈現出加快發展趨勢,一些企業和資本開始向二、三線城市乃至中心村鎮轉移,造成二、三線城市房價上升。據測算,城鎮化率如果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就有1500萬至2000萬人進城,這將對包括居住、産業、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等建設用地造成巨大壓力。因此要高度關注中小城市及小城鎮建設用地問題,在編制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必須一開始就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原則,絕不走外延拓展、規模擴張“攤大餅”老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