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16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2008年獲得命名的42個國家園林城市和1個國家園林城區進行復查。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復查內容包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行政管理機構設置、職能定位和隊伍建設情況;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或修編)、城市綠地系統防災避險現狀調查評估及規劃編制實施情況以及《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的落實情況;2008年以來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基本情況;2008年以來城市園林綠化及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與污水集中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和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及北方採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的實施情況。
這位負責人説,復查結果將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佈。復查合格的,保留“國家園林城市(區)”稱號;復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將撤銷其“國家園林城市(區)”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