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5月10日電(記者熊潤頻)安徽省教育廳近日出臺校舍安全工程管理辦法,要求安徽省新建和改造的中小學校舍今後要設置一個永久性標牌,一旦校舍因質量問題出現安全事故,將從標牌中找到施工時主管領導、教育局長和校長等相關責任人名字,追究其責任。
根據安徽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規定,校舍安全工程項目竣工時,均應當在單體建築醒目位置設置永久性標牌,統一註明“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字樣、竣工時間,地方政府領導、教育局局長、學校校長的姓名,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建築面積,資金來源及數量等內容。
同時要實行嚴格的質量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工程項目終身責任追究制,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及其他重大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此外,為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安徽省教育廳還計劃吸收當地媒體、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工程驗收,努力建設“陽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