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湖北省委組織部舉行今年第二場新聞發佈會,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周崇堂等回答記者提問。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今年是實現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目標的關鍵之年,全省將集中開展“深入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專項治理行動。
據了解,今年1月12日,湖北省委組織部在省教育廳啟動兩名副廳級幹部民主推薦工作。其間,省委組織部陸續接到實名和匿名舉報,作為考察對象的兩名處長存在拉票行為。經查實,其中一名處長韓某通過給有關領導和同事打電話、發短信等形式拉票,要他人予以關照。根據有關規定,有關部門取消其作為副主任督學考察對象資格和省教育廳後備幹部資格,一年內不得提拔任用。同時責成省教育廳黨組在機關開展為期3個月的警示教育活動,其間不能調整提拔幹部。
湖北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説,今後對群眾反映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不論涉及到誰,必須嚴肅查處。對跑官要官的要批評教育,在一段時間內不能提拔使用,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的,要堅決查處,取消考察對象和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情節嚴重的移送執紀執法機關處理。對受賄“賣官”的,按規定嚴肅查處;對行賄“買官”的,一律先免職,再按規定處理。對於查處不力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湖北近期將開通“12380”舉報網站,形成電話、網絡、信訪三位一體的舉報體系,受理群眾反映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建立自上而下的查處機制,對群眾舉報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規用人問題,做到有案必查;對本地本單位發生的違紀違規用人問題,黨委不查的,上級要查黨委;組織人事部門不查的,上級要查組織人事部門。
上半年,湖北將組織幹部選拔工作自查和抽查,下半年對各市(州)和部分縣(市、區)進行一次選人用人公信度專項巡視。集中清查一批近期舊案,集中排查一批舉報線索,集中查處一批現實案件,通過整治讓賣官者身敗名裂,同時對拉票賄選繼續保持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