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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解答個稅申報、完稅證明開具等熱點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12萬元以上個稅申報步入常態化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相關負責人解答高收入個稅徵管熱點問題

    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 何雨欣、李延霞)近幾年來,國家各級稅務機關一直致力於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著力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那麼,目前,我國對高收入個人所得稅徵管情況如何?19日,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相關負責人19日解答了相關熱點問題。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步入常態化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步入常態化,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取得積極成效。”這位負責人在介紹個稅申報制度實施近四年來的情況時説。

    “從納稅人來看,近四年來,高收入者依法申報納稅意識逐步增強,2009年度,自行納稅申報人數比2006年度增加了1060444人,申報人數年平均增長13.3%。越來越多的高收入者已經習慣在每年一季度履行自行納稅申報的法定義務。”這位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在介紹2009年度申報情況時説,據統計,截至2010年3月31日申報期結束,全國共有2689150人到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757人。

    “2009年度申報已繳稅額1384億元,同比增長9%。申報繳稅額佔2009年度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的35.5%。納稅人人均申報年所得額34.78萬元,人均申報應納稅額5.24萬元。”這位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介紹,縱觀近四年的數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每年繳納稅款佔個人所得稅當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這個比例在逐年上升,每年繳納稅款增量佔當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增收額的40%以上,人均應繳納額在5萬元以上,是個人所得稅的重要收入來源,説明個人所得稅在調節高收入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限售股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已扣繳8.85億元

    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國正式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那麼,目前徵收的情況如何?

    這位負責人説,據統計,今年1至3月,全國共有771家證券機構營業部扣繳稅款8.85億元,涉及9450位納稅人,轉讓股數3.62億股,人均所得額45.73萬元,人均扣繳稅額9.37萬元,全國共有22個省市的689位納稅人提出清算申請,稅務機關已審核辦理退稅9263萬元。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限售股轉讓所得納稅人分佈地區比較集中,主要在東部和中部經濟發達省份,各省也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的城市,限售股轉讓所得徵稅直接帶動了今年前4月個人所得稅財産轉讓所得項目大幅增收,增長了70%。

    “該項政策出臺和實施,納稅人人均扣繳稅額9.37萬,其中最高扣稅額為4129.3萬元,體現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這位負責人還説。

    特別注重高收入者的日常稅源管理及監控

    “除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稅務機關還特別注重高收入者的日常稅源管理及監控。”這位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介紹,近幾年來,稅務機關通過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方便了扣繳義務人履行全員全額明細扣繳申報的義務,同時也推進了稅務機關的全員全額管理,目前,全國很多地區已經全部實現全員全額明細申報,通過明細申報,稅務機關掌握的高收入者逐步增加,高收入者日常稅源管理和監控得到加強。這也是自行申報人數逐年增多、申報扣繳稅額逐年增加的重要原因。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在重點項目管理方面,近年來稅務機關不斷強化股息紅利所得、二手房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所得等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對高收入者的資本性所得、財産性所得等非勞動所得徵管措施日益加強,帶動相關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長。如去年稅務總局出臺了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管措施,帶動2009年度財産轉讓所得項目收入增長70%;該項目自行納稅申報人次比2008年度增加了1萬人次,申報扣繳稅額增加3.32億元。

個稅完稅證明開具情況如何?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相關負責人解答相關熱點問題

    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 何雨欣、李延霞)近日,北京、深圳等地出臺的房地産調控措施中提出,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完稅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這引起了社會各界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開具情況的關注。

    那麼,我國個稅完稅證明開具情況如何?是什麼原因未能獲得完稅證明?稅務機關將如何完善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制度?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相關負責人19日解答了相關熱點問題。

    問題一:我國個稅完稅證明開具情況如何?

    為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優化納稅服務,自2005年開始,稅務總局決定對扣繳義務人實行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的,試行由各地地稅局直接為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這位負責人介紹,按照先行稅收徵管法規定,個人所得稅法定完稅證明主要有兩類:一是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時,依納稅人要求開具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二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等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申報繳稅時,由地稅局開具通用完稅證或通用納款書。

    “據統計,到2009年底為止,全國已累計開具完稅證明1.4億份,其中,2009年開具5108萬份,比2008年增長52%。北京、上海、天津、大連、山東、江蘇、四川等省市開具數量較多。對納稅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各地稅局基本都能開具。”這位負責人介紹。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據全國15個省市的不完全統計,今年一季度地方稅務機關已經開具完稅證明近5000萬份,接近去年全國的開具總量。下一步還有一些地區將陸續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

    問題二:是什麼原因未能獲得完稅證明?

    納稅人有知情權,納稅人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納稅情況,那麼個別納稅人反映未能獲取自己的完稅證明,這是為什麼呢?

    這位負責人介紹,這可能有兩種原因:

    ——給納稅人直接開具完稅證明必須以扣繳單位實現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為前提,地稅局只有通過扣繳單位掌握了納稅人的基礎信息、收入和納稅信息,才能開具完稅證明,目前部分地區扣繳單位未進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地稅局還無法為這些單位的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納稅人可以向扣繳單位索取代扣代收稅款證明。

    ——個別的納稅人單位地址或實際住址發生變更未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或扣繳義務人報告,納稅人可能未收到完稅證明。

    問題三:稅務機關將如何完善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制度?

    這位負責人介紹,下一步,稅務機關將從四方面完善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制度。

    ——地稅局直接徵收稅款的(如個體戶生産經營所得、自行納稅申報納稅的)和納稅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的稅務機關將繼續做到為納稅人開具通用完稅證或繳款書、完稅證明。

    ——凡是扣繳義務人已經實行明細申報,且具備條件的地區,地稅局將堅持直接為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

    ——地稅局將繼續創造條件,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監督所有扣繳單位實現明細申報,以便儘早實現為所有納稅人直接開具完稅證明。

    ——創新服務方式,逐步拓展通過稅務網站、短信、電話查詢或網上及辦稅服務廳打印納稅情況等多種方式,方面納稅人及時獲取自己的納稅信息,維護納稅人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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