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6月9日電(記者 陳黎明)記者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湖南省最低工資標准將得到大幅度提高。
據介紹,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五檔,分別調整為850元/月、800元/月、725元/月、650元/月、6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五檔分別調整為:8.5元/小時、8元/小時、7.5元/小時、6.8元/小時、6元/小時。
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但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住房補貼和伙食補貼以及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等。
記者了解到,今年湖南省委首次提出,要讓城鄉居民收入增幅與人均GDP增幅基本保持同步。而以往,工資增長幅度往往低於經濟增長幅度。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介紹,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法律制度。勞動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就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