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下午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行政監察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1號主席令予以公佈。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這一決定和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
這一決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監察法根據這一決定做了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做了相應調整,重新公佈。
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共七章五十一條。七章分別是總則、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監察機關的職責、監察機關的權限、監察程序、法律責任、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