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前在7個縣全面展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制度試點工作。這項制度的建立將更準確有效地支持那些有一定發展能力的貧困農牧民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此次試點工作將對貧困人口分別採取不同的幫扶措施。對沒有發展能力的貧困人口通過救助制度保障基本生活,而對有一定發展能力的貧困人口則提供另外支持,幫助其發展生産脫貧致富。根據西藏目前實際情況,自治區將家庭年人均收入1300元以下的老弱病殘、喪失勞力以及因生存條件惡劣生活困難的農牧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家庭年人均收入1700元以下、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農牧民則分不同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提供資金或項目,幫助其發展生産,從而對全區貧困人口做到應保盡保,應扶盡扶。
西藏目前有221萬農牧民,其中貧困人口60萬左右。目前全面推開這項試點工作的7個縣,分別代表農區、純牧區、半農半牧區、林區、邊境地區。試點成功後這項制度將在全區推開。西藏正努力為到2020年農村人均收入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的目標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