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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施秉縣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貴陽8月6日電(記者劉文國)經貴州省政府批復同意,施秉縣恒盛有限公司重大職業危害事故23名責任人最近分別受到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留黨察看、行政記大過、行政記過等處分。這起事故中患病的工人多數獲得治療並獲得了當地人事勞動社保部門一次性工傷保險賠付。

    今年6月28日,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以《“污染企業成為‘好典型’的背後--貴州施秉縣重大矽肺病事故追蹤”》為題進行報道後,進一步引起了相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記者從貴州省安委會辦公室獲悉,貴州省施秉縣恒盛有限公司自1999年底投産以來,從業人員長期受工業硅冶煉産生的粉塵危害,截至7月2日,這家公司先後共有1343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確診矽肺患者200例,另外,半年後需復查胸片的職工還有262人。

    據調查,恒盛公司這起職業危害事故是一起群發性、社會影響較大的責任事故。這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工業硅冶煉過程産生的煙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較高,這些物質進入空氣中成為可吸入顆粒物能直接進入人體肺部,長期吸入導致矽肺病。事故的發生與公司廠區佈置不合理,生産設備較簡陋,企業對職業衛生工作不重視,施秉縣有關部門監管不力,把關不嚴等有直接關係。

    據通報,恒盛公司安委辦主任張安洲、公司副總經理徐昌杏、公司副總經理宋緒軍等3人因對此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已涉嫌構成犯罪,現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恒盛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劉振榮對此事故負有主要責任,但因其事後積極配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積極醫治患者和善後處理,因此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並由貴州省安全監管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經濟處罰。

    施秉縣疾控中心主任遊群惠、縣衛生監督局局長吳大榮、縣衛生局局長張智文、縣安全監管局局長吳長青、縣環保局局長李紹榮等人因對此事故負有重要責任或重要管理責任,分別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記過處分。

    施秉縣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副縣長王作飛、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副縣長劉華雪因對此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施秉縣政府縣長敖瓊,縣委書記彭世平,黔東南州衛生局黨組書記金鳴昌,州安全監管局長易承黔等人因對此事故負有領導責任,被責成向黔東南州政府寫出書面檢查。

    黔東南州政府副州長劉曉春、張仕福因對此事故負有領導責任,被責成向貴州省政府寫出書面檢查。

    據了解,恒盛公司200名得到確診矽肺病患者,全部進行了健康體檢和治療,並建立了個人健康檔案,目前這200名患者中已有190名患者出院在家療養,縣衛生部門制定了對應的療養方案,並安排專門醫務人員進行跟蹤觀察服務。

    在工傷賠付方面,當地人事勞動社保部門按規定對199名矽肺病患者進行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另有1人于與公司自行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患病職工的申請,對191名患者進行了一次性工傷賠付共計2914.05萬元,其中工傷保險金2070.39萬元,企業支付843.66萬元;另外8名患者工傷保險待遇正在協商辦理過程中。

    對半年後需復查胸片的262名職工,施秉縣政府正在進行密切跟蹤,到時及時診斷,並按規定落實好有關善後事宜。

    另外,施秉縣政府還在督促縣有關部門和企業繼續做好其他在恒盛公司工作過的職工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工作,排查人員,篩查矽肺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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