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 江國成)記者2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圖書公平交易規則》中“新書一年內不得打折”等不合法規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反壟斷部門的干預下被廢止。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中國新華書店協會于1日在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網站上發佈了修改後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
這三家協會發表公告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要求,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和中國新華書店協會對2010年1月8日發佈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進行了修改。
記者對照修改前後的上述行業規定,原來爭議較大的“促銷”一章已經全部刪除。“新書一年內不得打折”和僅僅在機關團體採用競標方式採購、網上書店或會員制銷售等四類“特殊情況”的背景下,經銷商可以優惠促銷,“優惠價格不得低於版權頁定價的85%”(85折)等固定價格的相關規定也被取消。
此外,在第一條中的法律依據中,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原第十一條中供貨商“不應以低於總發行企業、批發企業的供貨折扣,向零售企業、網上書店、非經營性團體和個人批發圖書”等固定價格的條款也已經刪除。
1月8日發佈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發佈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和一些律師曾就這部行業規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舉報,建議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