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北京市委頒布《意見》提出重大決策必經政治協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06日   來源:人民日報

    各級黨委重大決策前必須經過政治協商,主要人事安排也須聽取政協意見建議。北京市第三次政協工作會議近日召開,北京市委制定頒布了《關於加強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大力推進政協組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頗為引人關注。

    《意見》明確提出:“市和區縣黨委要把政治協商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對涉及全市或本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的重大問題,在決策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廣泛聽取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各界委員的意見建議”。北京規定的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有8項,其中“起草和修訂過程中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醞釀過程中同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主要領導的建議人選以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首次明確被列為協商內容。

    被列入政治協商主要內容的,還包括黨委、政府制定的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財政預決算報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機構改革和重大體制改革方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行政區劃的重大調整,事關民生的重大問題,對發展全局和社會穩定具有影響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政策調整,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

    對於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除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等外,《意見》還規定政協組織可以通過政協網站,圍繞協商主題徵求社會意見建議,形成民意報告。

    據介紹,北京市第二次政協工作會議以來的4年,正值北京圓滿完成北京奧運會、殘奧會以及新中國成立60週年慶典的關鍵時期,在完成兩大歷史任務的過程中,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揮了巨大優勢,各級政協組織和廣大政協委員工作前瞻性日益顯著,履職能力不斷提高。北京市政協主席陽安江表示,此次頒發《意見》,是市委總結首都民主政治建設既往經驗,為推進政協政治協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出臺的重要文件,要認真把握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的原則,遵循政治協商基本程序,抓好協商成果的轉化落實,努力提高人民政協政治協商質量和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表示,當前,首都發展已進入新的階段,抓住機遇,科學發展,迫切需要發揮人民政協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各級政協組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切實將政治協商納入決策必經程序,做到重大事項先協商後決策、先協商後通過、先協商後實施,進一步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努力提高參政議政的實效。

    北京要求市和區縣黨委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對政協工作的領導,為各級政協組織開展工作創造條件,為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履職提供組織保障,從而為實現首都科學發展的總目標、總任務服務。 

 
 
 相關鏈結
· 廣州2010年將有24項政策出臺前需經過政治協商
· 政協委員就"推進政治協商"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 3月12日9時政協委員談“推進政治協商”
· 《求是》雜誌發表文章《為什麼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黨制》
· 各民主黨派中央主席暢談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提案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5號)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