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住有所居”的莊嚴承諾
——我國著力構建住房保障體系
圖表:“十一五”期間我國住房保障駛向“快車道” 新華社發
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新華社記者 杜宇)在我國改善民生的制度建設中,住房保障無疑是熱度極高的一個詞。近年來,隨著資金投入力度的持續加大,配套政策的不斷完善,一個對低收入家庭住房實行保障,對中等偏下收入群眾住房給予支持的住房保障體系正在形成,並惠及越來越多的住房困難群體。
對低收入家庭住房實行保障
江西九江市東部的螺獅山小區,屬於九江集中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小區,這裡三分之一的住戶享受了廉租房政策。60多歲的陳三里就居住在這裡,她告訴記者:“每月只用付27元租金,就住上這麼好的房子啦。”
陳三里一家居住條件的改善得益於我國近年來大力推進的廉租房建設。作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手段,廉租房建設自2007年起經歷了跨越式發展。
2007年8月,國務院對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做出了全面部署後,全國所有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地級以上城市對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應保盡保。
原建設部等九部委發佈了新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明確將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廉租住房保障體系;財政部公佈《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也提出從八方面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2008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解決城市低收入群體住房難,靠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
隨後,《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出臺,提出爭取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不僅體現在出臺新的政策,而且還針對新問題及時出臺新措施。
隨著廉租房的大規模建設,部分地方出現了房源閒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資金不落實,準入退出管理機制不完善、日常監管和服務不到位等問題,2010年國家有關部委先後針對這些問題,出臺新的措施,進一步完善廉租房制度,確保民生工程真正成為民心工程。
與此同時,隨著各地經濟發展,廉租房的保障標準也在不斷提高。據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副主任黃信敬介紹,從2010年4月28日起,廣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線標準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
如今廉租房制度不僅惠及城市低收入群體,還擴大到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越來越多的低收入群體住房得到保障。
對中等偏下收入群眾住房給予支持
今年才大學畢業的劉傳嘉,在蘇州工業園區的一家韓資企業工作,與一起畢業的同學相比,她覺得自己很幸運,可以居住到園區提供的公共租賃房錦程之星小區裏。她租的是兩室一廳中的一間,房子是裝修好的,每月租金600元。
近年來,由於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價格較高、上漲過快、可供出租的小戶型住房供應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住房的問題比較突出。同時,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新職工的階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顯現,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也亟須改善。這部分住房困難群體通常被稱作“夾心層”。
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困難是各級政府的責任。當前,如果全部依靠擴大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覆蓋面來解決這一困難,一方面財政無力承受;另一方面,部分“夾心層”群體隨著收入增長,幾年後將具備通過市場解決住房的支付能力,對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階段性的。因此,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夾心層”住房困難的有效途徑。
2010年6月,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出臺了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拉開了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大幕。
如今,公共租賃住房在廈門、深圳、青島、天津、福州、北京、杭州、常州等沿海城市和重慶、成都等少數內地大中城市發展迅速。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介紹,重慶市目前已建成農民工公寓130萬平方米,規劃2010-2020年將在主城區建設20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其中到2012年前將建設1000萬平方米。廈門、深圳、天津、福州、常州等5城市2008-2012年規劃籌集公共租賃住房20萬套,其中2008年、2009年新建了9.4萬套。
有關專家表示,從各地實踐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為“夾心層”提供穩定房源,滿足其過渡性基本居住需求,提供了具體途徑,對實現住有所居目標、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為住房保障體系可持續運轉注入動力
住房保障體系要想可持續發展,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是其重要動力。
數據顯示,2007年全國安排廉租住房資金77億元,超過歷年累計安排資金的總和。截至2007年底,我國累計有95萬戶低收入家庭通過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條件。
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當年還提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央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1.9億元,2009年保障性住房支出達到550.56億元,2010年又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92.58億元。
中央還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廉租住房保障補助力度,2009年對西部地區每平方米補貼400元,中部地區每平方米補貼300元,遼寧、山東、福建省的財政困難地區每平方米補貼200元。
與此同時,還在稅收政策上給予支持。在公共租賃房方面,對公租房建設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産稅等。
在棚戶區改造方面,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中的安置住房項目,免收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對於棚戶區改造中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實行劃撥供應,免收土地出讓金等。
在新一輪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中,要求各地“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房地産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
有關專家表示:“要想使住房保障體系建立起來並長期運轉下去,就需要建立健全財稅、投融資、土地供應和租金水平、戶型面積、市政配套、準入退出等機制和標準,把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