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6日電(記者 潘曄)26日下午,江蘇省物價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價格部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
通知中,對強化價格監測預警、扶持重要商品生産保障供應、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減輕群眾價費負擔、嚴控政府調價項目等11個方面提出了10條具體要求和措施,其中在困難群眾的物價補貼方面新增了特殊困難人群以及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這兩類補貼對象。
通知明確提出,從今年12月1日起,降低政府投資及國有流通企業所屬的農産品市場、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的收費標準,降低幅度不低於20%。通知中還要求全省各地從嚴控制出臺政府漲價項目,將價格調整對市場和群眾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並承諾將於今年年底前完成涉企、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部分收費標準。
在市場價格行為規範引導方面,通知要求學習借鑒蘇州市“蔬菜價格惠民活動”做法,結合價格公佈工作,有針對性地倡導超市、農貿市場開展菜價惠民活動,促進菜價理性回歸。
江蘇省物價局副巡視員曹俊生説,今年以來,受災害性氣候、貨幣流動性充裕等多種因素影響,江蘇省居民消費價格漲勢不斷增強。今年1-10月,江蘇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累計上漲3.5%,比全國平均水平高0.5個百分點。蔬菜、糧棉、柴油等重要商品價格的上漲,對群眾生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影響,增加了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壓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江蘇省政府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指示精神,江蘇省物價局於今日下發緊急通知,出臺10條措施穩定市場物價,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切實保障群眾生産生活。”他説。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政府領導下的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根據價格調控目標,抓住影響物價上漲的重點,分部門、分行業逐一落實糧食、蔬菜、食用油、豬肉、食糖等主副食品生産、供應、儲備、調控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