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 璩靜)記者16日從國家版權局獲悉,國家版權局日前正式頒布了《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並將於201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國家版權局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著作權質權登記規則對於完善著作權質押制度、促進著作權的商品化、推動文化産業尤其是版權産業發展至關重要。
著作權質權就是通過著作權質押形成的權利。近年來,著作權質押不僅是著作權人運用著作權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權人進行債務擔保和融資的主要手段。數據顯示,2000年1月至2010年8月,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共辦理著作權質押登記934件,其中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質押登記747件,一般作品著作權質押登記187件。
國家版權局法規司司長于慈珂認為,1996年9月23日,我國制定頒布和施行《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有關權利質押規定的重要法規,是規範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行為的重要依據,頒布以來在引導市場主體運用著作權資産和促進文化産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碰到了一些新問題、新情況。本次頒布《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旨在為進一步完善著作權質押登記工作、促進著作權市場化運用提供制度支持,這也是落實《物權法》和《著作權法》、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