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 王宇、王培偉)為配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實施工作,中國人民銀行日前起草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系統檢測認證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
《規定》要求非金融機構在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前6個月內應對其業務系統進行檢測認證;並至少每兩年對其被核準的業務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測認證。
《規定》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系統檢測認證,是指對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非金融機構或《辦法》所指的支付機構進行業務系統技術標準符合性和安全性檢測認證工作。規定所指的檢測機構應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檢測機構證書並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系統檢測認定資格。
《規定》要求,支付機構不得連續兩次將業務系統檢測委託給同一家檢測機構。
央行指出,社會公眾可將有關意見和建議于2011年1月23日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電子郵箱是:zqyj@pbc.gov.cn,傳真為010-66016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