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記者 胡浩)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4月1日起,我國基本藥物中標品種將全部持有“電子身份證”,基本藥物生産中標品種企業全部實行電子監管,列入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參與基本藥物招標採購。
據介紹,從4月1日起生産的基本藥物中標品種在出廠前,生産企業必須按規定在上市産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印(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其中包含藥品的基本信息、藥品註冊信息、生産企業信息、藥品生産信息等,並通過監管網進行數據採集和報送。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計,截至3月20日,各省(區、市)擬參加基本藥物招標和已中標的1906家生産企業全部納入了藥品電子監管網,並按照要求進行了生産線改造,達到了入網率和改造率兩個100%的目標。這意味著,從4月1日起,參加招標的基本藥物已經具備了賦碼的基本條件,可以進入實質性的賦碼管理階段。
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已建設完成了“基本藥物入網生産企業數據庫”和“生産線改造企業數據庫”,並已通過網絡提供給各地在基本藥物招標中使用。
實施藥品電子監管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建立藥品從生産到流通可追溯的一項重要制度。從2007年10月起,我國藥品電子監管實現了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從生産出廠、流通、運輸、儲存直至配送至醫療機構全過程的動態監控;從2008年11月1日起,實現了對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重點藥品的生産、經營情況實施電子監管。
據了解,在今年4月1日實現參加招標基本藥物品種電子監管的基礎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繼續擴大電子監管範圍,到2012年2月底,實現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十二五”末,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望對所有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實現上市藥品生産、流通使用全過程的質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