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16日電(記者 鄭天虹)廣東地級以上市黨政領導幹部年度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16日正式啟動,考核將分別圍繞“領導與管理”、“投入與保障”和“改革與發展”三項一級指標以及九項二級指標對黨政領導幹部依法履行基礎教育工作責任的情況進行評分,並重點考核必達指標和2007年、2008年考核督導意見的整改情況。
據了解,本次考核由廣東省委組織部和省教育廳牽頭、廣東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組織實施,是對廣東地級以上市黨政正職以及分管基礎教育工作的副職領導幹部2009年、2010年基礎教育工作的一次全面考量。
凡2009年或2010年通過廣東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縣(市、區)”,“教育強市”、“教育強縣(市、區)”驗收以及復評的市、縣(市、區),以自評為主。自評結果和有關材料上報省委組織部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考核結果認定為優秀,必要時還需接受抽查。
除此之外,廣東省委、省政府2009年、2010年有關教育發展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也納入考核的範圍。具體包括: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情況、教育經費投入“兩相當”的落實情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程實施情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落實情況、發展學前教育的情況等。
考核組由人大、政協、組織、教育、紀檢監察、發展改革、財政、人事、編制、勞動保障、物價、審計、統計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將通過自評彙報、專訪、代表座談、民意測評、查閱資料、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考核工作。
考核期間,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在“廣東教育督導網”(http://dd.edugd.cn/index.do)發佈公告及被考核地市的相關材料,各部門及社會各界人士對所在地區的考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電話020-37626849和郵箱(sdds37626849@126.com)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