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小幅上調非居民用電價格
嚴令合同煤價不得跟風上漲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江國成)為緩解部分地區電力供應緊張、抑制高耗能産業發展、保障民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自6月1日起,15個省市工商業、農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上調1.67分錢,但居民用電價不變。
15個上調銷售電價的省市中,山西省銷售電價上漲金額最多,每千瓦時上漲2.4分,四川省每千瓦時僅上調0.4分,調整額最小。發展改革委強調,本次電價調整不涉及居民用戶。由於居民用電不漲,所以這次電價調整不會直接影響物價總水平(CPI),間接影響非常有限。
本次電價調整涉及的15個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肅、江西、海南、陜西、山東、湖南、重慶、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貴州。另外,發展改革委已于4月10日起上調其中12個省的上網電價,安徽、湖南、江西的上網電價自6月1日起上調。這些省份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2分左右。其中,山西上調3.09分,調價金額最低的是貴州,每千瓦時上網電價上調1.24分。
目前,我國煤炭價格實行重點煤炭企業一定範圍內實行供需雙方商定的合同價,合同外煤炭隨行就市的市場定價機制,但電價統一由國家嚴格掌控。在煤炭價格持續上漲,而電價調整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少電力企業處於虧損,無錢買煤的狀態。價格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調價只考慮煤價上漲帶來的成本壓力,不考慮電力企業盲目擴張、電力機組能耗高等原因引起的虧損。
為防止煤炭企業借機漲價,發展改革委已開展重點合同煤價大檢查。對於已發現擅自漲價的企業,發展改革委已要求這些煤炭企業退還多收的價款。對於拒不服從,我行我素的企業,發展改革委表示,將勒令這些企業不僅退回相關多收款項,還要繳納相應罰款。發展改革委還明令各地不得再向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提供電價優惠。
由於許多省份高耗能行業生産過快增長使電力需求猛增,加上南方部分地區水電站由於乾旱發電量減少,我國許多省份出現電力短缺問題。對此,北京大學國民經濟核算研究中心研究員蔡志洲表示:“上調電價有利於保障電力供應,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過快發展”。
電力部門的統計顯示,今年前4個月,我國全社會電力消費量同比猛增超過12%,金屬、石油、水泥等行業電力消費量漲幅更高。有關部門及專家表示,按照高耗能企業現在的擴張速度,我國煤炭需求量未來數年將翻番,可能出現因為鐵路運力所限,出現有煤運不出,即使能運出,環境也不堪重負的問題。
“加快轉變發展方式,遏制能源需求的過快增長,確保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刻不容緩”。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
2011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的通知
發改運行〔2011〕6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信委、經信廳、工信委、工信廳、經委)、物價局,江西、吉林能源局,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神華集團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2010年,為應對複雜的電力供需環境和嚴重的自然災害挑戰,全國經濟運行調節系統和電力企業準確研判形勢,及早週密部署,確保了電力供需平穩有序。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和建黨九十週年,也將是近幾年電力供需形勢相對偏緊的一年。各地區、電力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發展改革會議的重要部署,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及早謀劃應對措施,確保電力供需平穩,為保證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創造良好環境。現就做好2011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電力運行監測分析
受用電需求增長較快,少數地區電源、電網建設相對滯後,以及電煤、來水等不確定因素共同影響,今年大部分地區電力供需形勢偏緊,年初已有20個省(區、市)實施了有序用電,預計夏季高峰期華東、華北、南方供需缺口較大。有關地區和電力企業要全面加強發用電走勢的監測分析。 >>>詳細閱讀
國家電網公司應對“電荒”承諾優先保障居民用電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鄭曉奕)為應對今夏可能出現的自2004年以來最嚴重的電力缺口,國家電網公司這家為26個省份供電的大型央企23日承諾,將積極採取措施保障電力有序供應,優先保證居民生活、醫院、學校等涉及公眾利益和國家安全的重要用戶用電。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