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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未達到辦園條件的幼兒園將依法予以取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寧6月19日電(記者王軍偉)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獲悉,未來廣西將加強幼兒園監督管理,規範辦園行為,到2012年前,對全自治區幼兒園重新進行登記註冊,未達到辦園條件的幼兒園將依法予以取締。

    近日,自治區政府出臺的《關於當前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實行幼兒園辦園準入制度和年檢制度,加強對社會各類幼兒培訓機構和早期教育指導機構的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審批面向學齡前兒童早期教育培訓、教育諮詢等機構時,須嚴格界定其經營範圍,對違反規定擅自舉辦和超範圍經營的,由相關部門會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廣西要求,分類治理、妥善解決無證辦園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協調教育、工商、衛生、公安、民政等部門,對當地沒有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無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進行整改,經整改後達到辦園標準的,頒發辦園許可證。整改期間,要保證幼兒正常接受學前教育。整改後,如仍存在安全隱患多、辦園條件差、衛生安全無保障的幼兒園,當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締,並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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