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何雨欣、徐蕊、藏瑾)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于近日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201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4.7億元。
首次公開中央單位“三公”經費吸引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相關專家指出,作為財政預算公開中老百姓高度關注的項目,“三公”經費的首次公開無疑彰顯出我國積極推進預算公開的決心。
自2009年起,我國正式拉開中央財政預算公開的大幕,預算公開的步伐逐漸提速,曬國家賬單、曬中央部門賬單、曬基層專項支出賬單……可以説,政府曬賬單的良好氛圍目前已經開始在全社會形成。
然而,作為老百姓高度關注的公開項目——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即“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仍然在相關的預算報告中難覓蹤影。
今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中央財政2010年度行政經費支出決算總額和“三公”經費決算總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公開。
會議還要求,中央各部門要公開本部門201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比照中央財政做法,公開經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批准的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並做好“三公”經費等公開工作。
“從政府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推進預算公開的舉措來看,我國推進預算公開是大勢所趨,向全社會公開預算,告訴老百姓錢究竟是怎麼花的,並讓老百姓參與到預算的監督中,這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最有效的方法。”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説。
可以看出,對於公開“三公”經費我國目前已經開始上路,然而一些業內專家指出,現在的問題是如何進一步推進,不可否認的是,“三公”經費的公開還要進一步細化、具體化。
“首先應該明確,這94.7億元是中央單位的‘三公’經費,而不是全國範圍的‘三公’經費。”白景明指出,對於地方財政,我國實行的是在基本原則之下允許地方自主探索預算公開的方式,事實上,對於“三公”經費的公開一些地方已經做在了前面,但有些地方仍然需要進一步提速。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強調,分析“三公”經費需要從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角度,從合法性來看,我國的預算法還沒有涉及“三公”的內容,所以應該加快推進預算法的修訂,從合理性來看,需要內容進一步細化,需要有一些相關的説明,這也是今後的推進方向。
“‘三公’經費是財政預算公開中老百姓最關心的內容,如何確保‘三公’經費的預算公開不流於形式,很重要一點是要有制度上的保障,要上升到法律層面,建議在修訂預算法時增加相應條款,不公開‘三公’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劉劍文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