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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事故已有15名遇難者家屬簽訂賠償協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溫州7月30日電(記者 岳德亮、張和平)據“7·23”事故救援善後總指揮部30日18時公佈的消息,目前已有15名遇難者的家屬同意簽訂賠償協議。

    7月26日,“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善後總指揮部透露,事故死亡旅客賠償金標準已確定,將依據國務院《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賠償標準每人總計50萬元。

    29日,“7·23”事故救援善後總指揮部發佈消息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按照賠償權利人有權選擇按侵權責任法要求賠償的精神,經與遇難者家屬進行了進一步溝通協商,總指揮部研究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為確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主要依據,遇難人員賠償救助標準調整為91.5萬元。

    溫州市鹿城區委書記王立彤説:“工作組的原則就是以人為本,懷著關心關愛之心,充分考慮遇難者家屬的訴求,既要情法交融,更要真心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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