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省直部門在控制一般性支出和結余資金管理方面缺乏剛性約束,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超預算比較普遍……近日,在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上,省審計廳負責人作了審計工作報告。30個被審計的省直部門中,有26個部門公務用車等交通費支出超預算,其中14個部門超支幅度在100%以上,超支最高的達529%。
審計廳負責人在會議上説,2010年省審計廳對省直30個部門開展了公務用車、接待等支出及結余資金專題審計調查;繼續加強了對民生、政府投資、生態環境、救災資金和災後重建項目等重點專項資金和項目以及地方金融機構的審計。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一些部門在控制一般性支出和結余資金管理方面還缺乏剛性約束,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超預算比較普遍。
審計表明,部分部門還存在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除車輛超編和借用車輛外,還有3個部門存在賬外車輛118台;有3個部門未制定車輛管理制度,有11個部門未嚴格實行單車核算,有12個部門未嚴格實行車輛定點維修,有11個部門未嚴格實行定點加油,有6個部門未嚴格實行定點保險。
公務接待的審計結果表明,部分部門公務接待支出管理不嚴格。有19個部門招待費支出呈增長趨勢,其中有12個部門增幅在50%以上。有22個部門在項目資金中列支招待費1476萬元,佔其招待費支出總額的69.8%。有13個部門未制定公務接待制度,有16個部門未嚴格實行定點接待。
遼寧省審計廳負責人建議,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必須細化項目支出預算編制;同時,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硬化預算約束。此外,還要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力度,提高重點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水平。 (記者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