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4日電 選拔任用一名幹部,當時是怎麼動議的,誰提名,推薦得票如何,誰去考察的,考察和測評情況如何,會議討論的情況又是怎樣的……所有這些原始材料都將一一整理歸檔。近日,上海全面推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以加強全程監督,為責任追究提供依據。
記者了解到,上海市委組織部近日下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暫行辦法》,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及時進行記錄,以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這也是貫徹落實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一項具體配套措施,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一個重要舉措。
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是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和重要情況進行如實記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主要環節包括:初始提名、資格審查、民主推薦、研究確定擬考察人選、組織考察、民主測評、討論決定、公示情況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中的重要情況主要包括考察和任職公示期間信訪舉報調查的結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要報告或徵求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意見的情況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履行組織(人事)部門要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實行一事一記,當每履行完一個程序,即在相應的欄目按要求作好記錄;對重要情況的記實,分階段、分環節逐條記錄清楚。
上海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暫行辦法》的情況,應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與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和幹部選拔任用“帶病提拔”問題“倒查”等制度相配套,在全市形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監督鏈條,進一步提高各級組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