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4日電(記者 裘立華)記者4日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2008年以來,浙江每年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人數都在1300人左右。
據介紹,2008年以來,浙江省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中,落馬科級幹部1718人、處級幹部604人、廳級幹部38人。
2008年以來立案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中,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佔該類案件總數的83.7%,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佔該類案件總數的41.9%。
面對嚴峻的反腐現狀,浙江突出查辦影響大局、關係民生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在城建、土管、教育、醫療、環保、安監等領域查處了一大批窩案串案。
浙江通過組織開展專項工作的方式來加強針對性打擊,在先後組織開展的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中查處1747人,涉農職務犯罪專項工作中查處1191人,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中查處257人,懲防交通運輸管理系統職務犯罪專項行動中查處59人。
為了深化檢察工作在促進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浙江省檢察院還會同浙江省國資委建立協作機制,對土地出讓金等國有資産流失、有關部門履行職責不及時的情況加強民事督促起訴工作,共依法督促起訴民事案件3381件,防止國有資産損失60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