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3日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內蒙古最近出臺方案調整扶貧標準,農區農民的年人均純收入由原來的1560元上調為2600元,牧區牧民的年人均純收入由原來的1800元上調為3100元。
此次內蒙古調整扶貧標準的原則為:農村牧區區別對待,高於國家扶貧監測標準,在2010年農牧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0%至50%之內、不低於自治區低保標準。
按照新調整的扶貧標準測算,內蒙古貧困人口數量為266.58萬人,貧困發生率為20.34%。其中,農區貧困人口數量為237.77萬人,貧困發生率為20.48%;牧區貧困人口數量為28.81萬人,貧困發生率為19.33%。
目前,內蒙古共有31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旗縣(市、區)、26個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旗縣(市、區)。
內蒙古明確提出,今後扶貧標準的調整時間與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期相一致,每5年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