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1月17日電(記者 程士華)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為保護被拆遷人利益,安徽近日已啟動《安徽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立法,擬按市場價補償拆遷戶。政府還將開出評估機構目錄,拆遷戶可在目錄範圍內自選評估機構。
據安徽省政府法制辦經濟法規處工作人員介紹,安徽省近期啟動《安徽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立法工作,目前專家論證階段已經結束。法制部門根據專家論證建議正在對草案進行修改。今後,法制部門和建設部門還將對拆遷戶、開發商等多方進行走訪調查,並通過網絡、媒體等途徑徵求意見,開門立法。在立法中,法制部門設想將按市場價予以補償。對房屋的價格評估,政府將開出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名錄,百姓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選擇評估機構等。
據介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政府法制辦近日對有關徵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基本結束。安徽省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廢止有關徵地拆遷規範性文件228件,修改有關規範性文件51件。安徽省政府此前發佈的《安徽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是依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被國務院第590號令廢止)制定,屬於本次清理範圍,目前正在按照立法程序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