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16日電(記者 錢榮)濟南市日前成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第三方機構,調解委員會將為醫患雙方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確保調解工作的專業性、權威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記者從濟南市衛生局了解到,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主要受理濟南二級及以上醫院發生的醫患糾紛。其職能主要是將醫患糾紛的處理,從醫院內部引導到外部解決,防止醫患雙方矛盾糾紛激化,影響醫療工作秩序;對醫患矛盾激化有可能演化為群體性事件的醫患糾紛還可以主動介入調解;向醫療機構提出防範醫療糾紛的意見、建議;向患者及其家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患糾紛調解諮詢和服務;向衛生、司法等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醫患糾紛發生和調處工作的情況。
目前濟南市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6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同時聘用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較高調解技能、熱心調解事業的離退休醫學專家以及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為兼職人民調解員。130余名來自法學、醫學、藥學等領域專家組成的法律和醫學專家庫,作為醫療糾紛調解工作的“智囊團”,對重大疑難醫療糾紛“把脈問診”,為醫療糾紛的調查、評估和調解提供專業技術諮詢服務。
據介紹,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申請醫療糾紛調處的當事人,將根據具體情況和需求,採取説服、教育、疏導等方式依法規範調解,消除醫患隔閡,在自願、平等、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工作啟動後,患方索賠金額1萬元(含1萬元)以下的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自行和解;患方索賠金額在1萬元至15萬元之間的,醫患雙方應通過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或選擇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患方索賠金額在15萬元(含15萬元)以上的,醫患雙方應先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明確責任後再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