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2月31日電(記者梁曉飛)為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穩定,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于日前通報了2011年發生的3起突發事件遲報事件,並要求全省各職能部門加大對基層單位的監督力度,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
6月26日3時許,忻州市代縣新高鄉白峪裏溝發生山體滑坡,造成9人死亡。災害發生後,當地政府27日淩晨才從新華網得知消息,3時03分省政府值班室接到忻州市政府的報告,信息遲報達24小時。山西省國土廳至今未按規定向省政府值班室書面報告。
10月9日15時30分,太原市杏花嶺區新曉雙語小學出現聚集性食源性疾患,在校學生陸續發病,至10日9時30分,已有68名學生出現不適症狀,此次事件共造成197名學生去醫院就診,其中35名住院治療。當日19時09分省政府值班室接到太原市政府報告,信息遲報超過6小時。當日22時05分接到省教育廳報告,信息遲報超過9小時。
11月25日7時12分,霍州煤電集團晉南公司杜家溝煤礦發生一起有害氣體窒息死亡事故,10時30分3名工人搶救無效死亡。當日15時42分省政府值班室接到省煤炭廳報告,信息遲報超過2小時。當日16時40分接到運城市政府報告,信息遲報超過3小時。
山西省政府表示,以上突發事件信息遲報,貽誤了上級政府決策和處置的最佳時機,影響了救援效果,損害了政府形象,給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反映出個別地區和部門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重視不夠。
為此,山西省將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大問責力度,對於因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中出現遲報、瞞報、謊報等情況,並造成重大影響和後果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