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16日公佈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為了保護家用汽車産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國家質檢總局依法起草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並於2011年9月20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當年10月26日舉行了立法聽證會。
對於此次向社會公開的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公眾可以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和國家質檢總局網站進行查詢並提出反饋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月10日。
與去年9月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加大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如之前規定:“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2年或者40000公里”,而目前的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則修改為:“家用汽車産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