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韓潔、徐蕊)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17日發佈消息説,全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三年來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國納入治理範圍的110多萬個單位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
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説,“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三年來,共追究相關責任人10429人;建立和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和辦法;涉及金額中,已糾正違規資金235.23億元,其餘違規資金正在糾正之中。
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始於2009年。中央成立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等部門牽頭、共14部門參加的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2009年率先在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2010年擴展到社會團體(包括公募基金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2011年又為鞏固成果,進行了全面復查工作,同時重點加強了長效機制建設。
吳玉良説,經過三年的持續治理,全國查處了大量違規違紀問題,“小金庫”易發多發勢頭得到明顯遏制;掌握了“小金庫”問題規律特點,推動了長效機制建設;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同時,剷除了一些腐敗問題的資金來源,遏制了鋪張浪費、奢靡腐敗等不正之風,凈化了社會風氣。
吳玉良表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後,鋻於個別地區和部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不平衡、不徹底等問題,滋生“小金庫”的土壤和條件沒有徹底剷除,中央各部門將深入推進“小金庫”治理轉向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