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31日電(記者王薇 歐甸丘)“沒有想過能夠住進這麼精緻的房子,每月房租、水電費、物業費加起來只需200元左右。”殘疾人周洪悅一家三口曾在6平方米大小的房子裏蝸居近20年,如今54歲的他住進了兩室一廳約50平方米的廉租房。
在周洪悅家附近同樣面積的房屋租賃價格在每月1000元左右;周邊新建的商品住宅已經達到了每平方米1.5萬元左右。由此,保障房福利一開始就成為部分人覬覦的“肥肉”。
2011年,廣州有13749戶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了住房保障,廣州市房管局在對3190戶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進行資格復核時,105戶家庭因資格審核不過關被取消資格;在對14841戶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進行資格復核時,36戶家庭被取消經適房申購資格。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住房管理處處長何劍虹表示,如何確保有限的資源真正保障符合條件的家庭,讓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智慧。據記者調查,目前保障性住房分配仍需解決“三難”問題:
一是部分居民收入證明難以反映真實收入水平。廣州市海珠區某街居民潘某與用人單位串通瞞報收入情況,後經群眾舉報得以查實處理。近年來,經過該街道初審,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有143戶。
廣州市海珠區海幢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工作負責人馮文俊説,企業開出的收入狀況證明易做假,即便可以與社保繳納情況進行比對,但是由於居民收入來源多樣,單憑收入證明難以反映部分居民的真實收入情況。
二是動態化管理保障房存在困難。廣州市海珠區海幢街居民何某于2008年入住廉租房。低保救助審核工作人員了解到,在該戶家庭辦理低保續期手續時,發現何某繼承了父母的房産,該家庭的住房面積已經超過了廉租住房保障條件。街道辦迅速向區房管局分局反映有關情況,通過區街聯動,促成何某退出了入住的廉租住房。
何劍虹介紹,為了防止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廣州市對已經分配出去的保障性住房家庭實行動態化管理,市住保辦通過對保障性住房小區進行拉網式入戶突擊核查、不定期巡查、舉報投訴和委託第三方機構調查等方式,加大對保障房使用情況的監管。2011年,共收回57套保障房,查處瞞報、違規使用保障房26戶。
三是申請家庭信息收集難。廣州市各區、街道申請保障家庭的收入審核主要靠自行申報或部分相關情況的審核;而對申請保障家庭的資産審核,目前只能與車輛管理部門進行有關信息對比。目前廣州市民政局正牽頭籌建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通過建立民政、社保、房管、公安、地稅、公積金中心、銀行、證監等多部門(單位)的信息共享機制,將有效改變目前審核手段單一的被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