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王思海)北京市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把村集體資産量化給每位成員,實行“按份共有”,當集體資源産生經濟效益的時候,則按股分紅。2011年受益農民已達58萬餘人,人均分紅收入3525元。
記者從15日召開的北京市農村工作會議上獲悉,北京市農民從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得到的股份分紅已佔農民財産性收入的45%左右。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的單位達到3645個。其中村級3635個,改革完成比例為91.4%,這之中有620個村實現了股份分紅。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已有301.8萬農民當上了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股東,佔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總人口的94.8%。其中,按股分紅村比例達到17.1%,比上年提高5.1個百分點。股份分紅總金額20.6億元,比上年增加5.9億元。
北京市農委新聞發言人高華説,今年北京市將基本完成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産權制度改革任務,同時加強對改革後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指導和服務,指導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董(理)事會和監事會等民主管理架構,提高集體資産經營管理水平,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