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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把"委託投資運營"廣東養老資金誤讀為"入股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21日 11時0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1日電(記者何雨欣、侯雪靜)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1日表示,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託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保險資金應正確解讀,不要把“委託投資運營”誤讀為“委託入市”,或是“入股市”。

    20日晚間,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發佈消息,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廣東省政府委託,將投資運營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存資金1000億元,這對地方管理的養老保險資金尚屬首次。

    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表示,從2006年開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託管理中央財政補助9個省市區政府做實個人賬戶資金,獲得較高收益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受託投資運營廣東省部分養老資金,將採取更為審慎的投資方針,該項資金將主要投資于國債、銀行存款、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固定收益的産品,委託人可獲得不低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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