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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嚴禁未經批准中小學以特長生名義招收學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3日 17時0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記者王思海)目前正是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階段,北京市規定,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縣招收特長生以外,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同時禁止學校以招收特長生的名義收取任何費用。

    記者3日從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教委下發相關通知規定,特長生專項測試工作由區縣教委統一組織,測試內容只限學生所報特長項目,每個學生參加測試的學校原則上不超過兩所。區縣教委確定學校接收特長生的計劃,並報北京市教委,同時向社會公示招生項目和人數。

    北京市教委還要求各區縣教委要按照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佈情況,合理確定本區縣內每所公辦學校的招生範圍,並根據學校招生規模、生源數量等變化情況及時動態地進行調整,同時向社會公佈,建立控制跨片流動的審核制度。

    北京市教委再次重申,嚴禁學校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等行為,同時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參與此類培訓班活動,對公辦學校和公辦學校教師參與此類培訓班的收費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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